培育农村经纪人恰逢其时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6-5
  • 培育农村经纪人恰逢其时

     今年年初,国家工商总局表示,将大力培育农村经纪人,搞活农产品生产流通。重点培育和发展粮食、水果、蔬菜行业的农村经纪人,依托大中城市批发市场,为优势农副产品开辟销售渠道,解决农民卖粮难、卖果难和卖菜难的问题。

      培育和发展农村经纪人,是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一个好途径。在我市新农村建设正酣之时,如何培育、规范、引导农村经纪人,并发挥好这一群体的带动示范作用,是一个值得探讨的话题。

      希望田野上的呼唤

      其实,农村经纪人这一行当,并不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新生事物。在计划经济时期乃至以前的各类农村经济活动中,就存在着以收取佣金的形式,为促成农产品交易而提供经纪服务的经纪人。

      不过,那些时侯,这些经纪人的地位、作用没有像现在被看得高,而是被蔑称为“贩子”,其经纪行为是受限制的。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并逐步完善,原来“偷偷摸摸”从事农副产品贩卖的鸡贩子、菜贩子、猪贩子等,如今,都被冠以一个新名字——农村经纪人。

      “农村经纪人,通过自己的勤劳,带动了农村的‘物流’。把外面的产品、技术、信息带进来,把农民的产品卖出去,从而使相对自给自足的农村经济焕发出生动的市场气息。”会昌县委农工部副部长汪春华说。

      有人把农村经纪人比喻为一种“酶”,加速催生了农村市场的发展变化、促进了农民现代意识的增加、思想观念的更新。农村经纪人在搞活农村经济中发挥的作用不可低估,它已经成为农村经济中一支重要生力军,成为最具活力的因素之一。

      当前,一些农民在相对封闭的状态下分散生产,对多样化的市场需求知之甚少,因而非常需要有人将新信息、新技术、新产品带入农村。一些农村经纪人,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中起到了“风向标”的作用。

      会昌县麻州镇农技站的干部陈桂生,是会昌农村经纪人协会的成员之一。他既为当地农民的农业生产提供免费的技术指导,还尝试着从外地引进西瓜新品种,引导农民试种,还收购贩销产出的西瓜。

      像陈桂生一类的农技方面的农村经纪人,不光从事农资产品的贩销,还将一些新品种、新模式引入本地,促进本地农业产业结构走向优化,更是在农村中起到了领头羊作用。

      这样的农村经纪人,自然是深受农民朋友喜爱的,希望田野上呼唤着这一队伍遍及乡村、枝繁叶茂。

      经纪人+市场+农户

      如何借助农村经纪人牵线搭桥的示范作用,引导农民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促进农民增收?会昌县积极探索,培育发展“经纪人+市场+农户”的经纪模式。

      近日,记者在会昌县西江镇千工村600亩的大棚西瓜种植基地看到是满眼生机。“这里种西瓜都是引进的早春红玉、墨童等最新品种,预计一个月后可上市,主要外销到香港、上海等地,效益不错。”负责联系该基地的会昌县农技中心主任饶景春边走边说,“这600多亩大棚西瓜种植基地,是由一名叫朱良洪的农村经纪人投资创建的。早年,他在浙江台州从事当地瓜果、蔬菜的贩销。在多年的经营中,他与上海、香港等地的一些大型超市建立了良好的关系,成立了自己的贩销公司。

      朱良洪不仅自己发展了600亩大棚西瓜基地,还引导当地农民种植西瓜,为他们统一送种、统一配药、统一技术指导,与当地100多户村民签定了收购合同。一年下来,每户农家仅此就增收1万多元。

      会昌县白鹅乡郭屋村的扁萝卜种植户郭有友,对“农村经纪人+农户”的发展模式感受很深。他向记者介绍,以前,大家怕自己的萝卜卖不出去,一窝蜂地采摘,结果物多价贱。等到有价钱时,萝卜又采完了。萝卜销售期原本可以长达4个月,但往往两个月就基本卖完,农民最终没有多少赚头。现在各家都有早、中、晚三个品种,村扁萝卜协会的经纪人温上海按照总产量统一安排销售,不但价钱稳,人心也更定。一亩冬闲田赚个两三千,没有一点问题。原本贱得如同烂菜叶般的扁萝卜,如今成了香饽饽,抢购价最高达到每公斤3元多。

      农村经纪人采用“经纪人+市场+农户”的模式从事经纪活动,联系着若干户农民,少的几十户,多的上百户、上千户。这使得经纪人与农民利益联成一体,能尽量规避市场风险对经纪人和农民的损害,极大地提高了农户发展农业生产的积极性。

      培育农村经纪人恰逢其时

      与一些从事农村工作的朋友聊天时,他们感触到“三农”问题较为突出的难点之一,是传统的、封闭的农业生产和现代的、开放的市场之间的信息断裂。这导致许多山村农户的农副产品销售艰难。

      在农户的现实需求与外界信息的综合作用下,当地一些头脑灵活的农民,被“逼”思变,尝试着掌握信息,了解市场。渐渐地,他们的路子越走越宽、越走越活,能够根据市场需要,将农产品有效地组织起来,成为农业生产和市场之间的桥梁。

      农村经纪人一手牵着农民的生产,一手牵着市场的需求。正是看到了农村经纪人在“搅活”农村市场的“鲶鱼效应”,国家对发展这一经济群体格外重视。2006年至2007年,连续两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都提出了要培育和发展农村经纪人队伍。

      作为牵头主抓此项工作的工商部门,也紧紧跟进。2006年4月,国家工商总局下发了《关于大力培育和规范发展农村经纪人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意见》提出,农村经纪人是指在农业经济活动中,为促成农产品交易而从事居间(在双方中间说合、调解)、行纪或是代理等经纪业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他们依规收取一定佣金,为买卖双方牵线搭桥,促成交易,搞活商品流通。同时,也为交易双方沟通信息,提供各种相关服务,推动农村生产力发展,是农业生产与市场之间的纽带。(赣南日报)

    文章来源: 农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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