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猪贼被判重刑

  • 作者:林永青 刘…    新闻来源:闽北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6-30
  • 2月20日《养猪场里的“魅影”》一文曾报道,两名专门偷猪的盗窃犯向某兵、田某海从石狮驾车到南平的养猪场盗窃生猪,再运回石狮销赃,共计得手10次,盗得肥猪400余头。近日,两人被延平区法院一审分别从重判处有期徒刑13年6个月和13年,并课以高额罚金。

      被告人向 某兵、田某海均为湖南龙山县人,暂住于石狮市。2005年两人共谋在漳州芗城区某养猪场盗窃生猪17只,田某海被当场抓获并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而向某兵侥幸逃脱。

      从2007年开始猪肉价格猛涨,生猪价格也水涨船高。出狱后的田某海与向某兵又打起了盗窃生猪发财的歪主意。他们将犯罪的目光放到距离石狮四、五百公里而养猪业发达的南平市。2007年8月8日至9月25日期间,二被告人先后10次伙同他人驾驶面包车、轿车等交通工具,从石狮出发赶赴南平,利用凌晨养猪场管理人员熟睡之机,盗走生猪共计421只价值27万余元,得手后立刻用汽车运回石狮低价出售。由于他们来无影去无踪,给案件侦破带来很大难度。但这伙盗贼过于猖狂,竟沿着316国道一家家猪场“扫荡”过去,给警方提供了破案规律,最终被布控的民警逮个正着。

      在审讯过程中,向某兵、田某龙二人对10次盗窃生猪的数量和地点等供认不讳,却拒不交待采用何种手段半夜盗窃生猪这一细节。但这并不影响对二被告人的定罪量刑,延平法院依法对二被告人作出了前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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